常見問題分類
刑事調查
01我剛被警察拘捕,我該怎麼辦?+
被警方拘捕通常表示警方把你視為疑犯,而警方掌握的事件版本可能與你的理解不同。即使你很想立即交代自己的版本,我們仍建議你在決定是否向警方作出陳述前先取得法律意見。 被捕後,你可能會被帶到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包括在警誡下接受會面、搜身、套取指紋及拍照。整個過程可能令人不安。本行律師熟悉警方程序,可向你解釋調查期間可能發生的事情。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拘捕專頁→02我如何在錄取口供過程中行使保持緘默的權利?+
你可以說:「我沒有話要說。」警方可能仍會繼續提問,而你可以重複同一回答。有些人在這種情況下會感到受壓,或覺得會面氣氛帶有對抗性,因此由事務律師陪同可能會較為安心。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警方錄取口供專頁→03警察或廉署人員要進入我家或辦公室,我該怎麼辦?+
如你同意執法人員進入,或警察或廉署人員持有搜查令,他們可進入你的住所或辦公室;在特殊情況下,他們亦可能有權進入。 在決定是否同意前,你可先尋求法律意見。事務律師亦可協助確保執法人員沒有超越其法定權限或搜查令所訂明的範圍。部分文件或資料可能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屆時可能需要採取適當措施,確保有關文件或資料繼續受到保障。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住所及辦公室搜查專頁→04廉政公署請我到北角總部,我該做甚麼?+
廉署邀請你到總部時,你可能是以潛在證人身分協助調查,也可能是被調查的對象。最初以證人身分出席的人士,其後亦可能成為疑犯。無論以哪一種身分出席,你均有權由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廉政公署調查專頁→05我是罪案的受害人,我應該做甚麼?+
視乎投訴的性質,你可向警方報案。報案過程可能費時及令人困擾。預先整理清楚的證人陳述及相關文件,可令過程更有效率。我們的律師具備協助客戶報案及配合執法機關調查的經驗。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警方調查專頁→07警方可否要求我提供手機或電腦的密碼?+
就一般刑事罪行而言,警方通常沒有一般權力強制疑犯交出手機或電腦密碼。不過,個別法例可能賦予警方特定權力,尤其是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調查中。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警方可否查看你的手機?》→10證監會可否強制某人出席會面及回答問題?+
可以。證監會根據第183條發出的通知書,可強制有關人士出席會面、回答問題、提交文件及作出解釋。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通知書的要求,可能構成罪行。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證監會會面專頁→常見問題分類
法院程序
01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何分別?+
民事訴訟一般涉及個人或機構之間的爭議,例如合約、財產或賠償申索。申索人通常尋求損害賠償或禁制令等補救,並須以相對可能性的衡量標準證明其申索。 刑事訴訟則是對被指控干犯罪行的人提出檢控。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罪。案件結果可能是被告人獲判無罪,或被判處罰款、監禁等刑罰。同一組事實有時可同時引起民事及刑事法律程序。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法院程序專頁→02社會服務令是甚麼?+
社會服務令是一項刑罰,要求被告人從事對社會有益的無薪工作。法庭在頒令前,須先取得評估被告人是否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的報告。服務時數最高為240小時,而被告人須年逾14歲。 法庭考慮的因素可包括:被告人是否初犯或只有輕微案底、家庭及居所是否穩定、工作紀錄及就業前景、是否真誠悔意,以及重犯風險是否較低。上述因素並非詳盡無遺。
03簽保守行為(Bind Over)是甚麼?+
是否提出檢控,由刑事檢控專員領導下的律政司決定。即使初犯者面對的控罪相對輕微,刑事定罪仍可能嚴重影響其就業或移民身分。 在合適情況下,本行可提供法律意見,並向律政司作出陳詞,請求律政司向法庭申請撤銷控罪,改由當事人簽保守行為。如法庭接納這項處理方式,當事人會就刑事控罪獲判無罪,不會留下刑事定罪紀錄。只要當事人在有關期間內沒有再犯罪,其刑事紀錄便可保持清白。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簽保守行為專頁→04陪審團審訊是甚麼?+
嚴重罪行如在高等法院審訊,通常會由陪審團審理。陪審團一般由七人組成,但法官可命令以不同人數的陪審團繼續審訊。候選陪審員先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選入陪審員小組,其後在法庭以抽籤方式選出。 法官負責向陪審團解釋法律;陪審團在聽取及審視所有證據後,決定公訴書上的每項控罪是否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獲得證明。被告人在裁判法院或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中,無權選擇由陪審團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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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
01商業罪案調查科處理甚麼類別的犯罪行為?+
商業罪案調查科是香港警務處的專責部門,負責調查嚴重及複雜的商業詐騙,以及涉及貨幣、硬幣、信用卡、商業票據、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文件的偽製或偽造活動。 該科亦與海外執法機關交換情報,並處理涉及商業交易中涉嫌刑事行為的調查請求。其科技罪案部門負責調查科技罪案、收集數碼證據及對電腦系統進行鑑證。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商業罪案調查科專頁→02我剛收到交通告票,可以查出已累積多少駕駛違例記分嗎?+
可以。你可申請交通違例判罪紀錄證明書,當中列出過去五年的駕駛違例記分及取消駕駛資格令。申請人須親身前往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的交通違例判罪紀錄辦事處申請並繳付訂明費用。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道路交通罪行專頁→08在不小心駕駛案件中,「不小心」是甚麼意思?+
如駕駛表現低於合理而審慎的司機應有的標準,即駕駛時沒有適當地小心及注意,或沒有合理地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便可能構成不小心駕駛。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不小心駕駛專頁→10香港的訂明酒精限度及三級酒後駕駛制度是甚麼?+
訂明限度分別為每100毫升呼氣含22微克酒精、每100毫升血液含50毫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尿液含67毫克酒精。超出訂明限度的讀數會按第1級、第2級或第3級超標處理,最低取消駕駛資格期限亦會隨級別提高。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酒後駕駛專頁→常見問題分類
其他事項
01大律師和事務律師有甚麼分別?+
大律師是專門從事訟辯及訴訟工作的法律執業者,包括資深大律師及非資深大律師。一般而言,大律師接受事務律師的委聘,而事務律師則直接接受客戶的指示。 麥樂賢、周綽瑩、司徒悅律師行是一所事務律師行。本行與香港及海外的大律師保持緊密聯繫,並經常在各級法院,包括裁判法院及終審法院,委聘大律師與本行組成法律團隊,為客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律師團隊專頁→02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甚麼?+
香港警務處只會就申請外國簽證、居留或領養兒童等指定用途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本地申請人須親身前往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申請並繳付費用;海外申請人則可按規定以書面及所需文件提出申請。本行可以就申請程序提供意見及協助。
04香港的刑事定罪可否失時效或被刪除?+
香港一般不會刪除刑事定罪紀錄。根據《罪犯自新條例》,符合資格的首次定罪,如當事人在其後三年內沒有再次被定罪,該項定罪可在法定條件及例外的規限下被視為已失時效。
05其他人可否取得某人的刑事紀錄副本?+
刑事紀錄一般不供公眾查閱。披露通常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或具有特定法律權限;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則由警方直接寄交相關海外機構。
06甚麼情況下需要由大律師代表我?+
如案件需要專門法律意見或出庭訟辯,事務律師可委聘大律師。是否需要委聘大律師,亦要視乎案件所在法院的出庭發言權規定。例如,高等法院的刑事審訊一般須由大律師,或具有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的訟辯律師出庭。事務律師會繼續負責準備及統籌案件。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律師團隊專頁→07我與律師之間的通訊是否保密?+
一般而言,有關通訊會保密。為取得或提供法律意見而作出的保密通訊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但以進行犯罪或欺詐為目的而作出的通訊,不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
08律師可否未經我同意向警方披露資料?+
一般而言,律師有責任為客戶的資料保密,不能只因警方提出要求便作出披露。不過,在少數情況下,法律可能規定或准許律師披露有關資料。
10刑事法律程序可否獲得法律援助?+
可以,但申請人須通過適用的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當值律師服務涵蓋合資格的裁判法院案件;法律援助署則處理合資格的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及上訴案件。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法院程序專頁→11如果我不能出席已排期的法庭聆訊,會有甚麼後果?+
你應立即聯絡律師及法院。除非法院豁免你出席聆訊,否則缺席可能導致法院發出拘捕令、沒收保釋金及產生其他法律後果。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保釋申請專頁→12香港的刑事法庭聆訊是否公開進行?+
一般而言,刑事法庭聆訊會公開進行。如法例有所規定,或為維護司法公正而有需要,法院可禁止公眾旁聽或施加報道限制,包括部分涉及兒童或易受傷害證人的案件。
相關資料詳情請參閱本行的法院程序專頁→14資深大律師與一般大律師有甚麼分別?+
兩者均是大律師,一般具有相同的出庭發言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按大律師的能力、專業地位、法律知識及經驗,決定是否委任其為資深大律師。資深大律師通常獲委聘處理嚴重或複雜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