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药物

随机验毒

概览

香港禁毒常务委员会曾建议推行一项新计划,授权执法人员在合理怀疑某人曾服用毒品时,强制该人接受验毒。香港大律师公会反对「验毒助康复计划」咨询文件。按建议的三级制度,如验毒结果呈阳性,首次须自愿接受辅导及治疗;第二次则以强制接受辅导及治疗代替检控;第三次会被检控。大律师公会认为,该计划拟赋予警方异常且严苛的权力,将严重干预基本宪法权利,而当局亦未能证明为处理滥用药物问题而有必要赋予该等权力。

目前状况

现况

「验毒助康复计划」仍属建议,尚未立法或实施。第一阶段公众咨询于2014年结束,其后未有第二阶段咨询时间表或相关法例。因此,香港现时并无一般性权力,让执法人员仅因合理怀疑某人曾服用毒品而强制验毒;任何验毒权力必须源自特定法例或经同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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