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SAR v Bowers Kevin Richard [2019] HKDC 1225刑事案件編號2018 年第 898 期
2019 年 9 月 30 日,地方法院宣判香港律師 Kevin Bowers(「Bowers」)在 HKSAR v Bowers Kevin Richard [2019] HKDC 1225. 中兩項旨在妨礙公共司法公正的指控無罪
該案源於 2010 年初鮑爾斯(當時是理查茲·巴特勒的合夥人)與兩名被告律師(“律師”)之間進行的兩次簡短的“不妨礙”對話,鮑爾斯在針對一家公司前董事及其控股公司的一些民事訴訟中代表一家公司的清算人。鮑爾斯被指控向律師表示,如果能夠就和解金額達成一致,清算人將“不受管轄權”,並且不會在針對其中一名前董事的並行刑事訴訟中提供證據。
地方法院在審判後宣判鮑爾斯無罪。關於第一項指控,法院認為其中一名律師的證據不可靠,或者鮑爾斯實際上可能沒有說過任何不當的話。至於第二項指控,鮑爾斯被發現無意妨礙司法公正。
Christopher Morley 和 William Johnson 代表被告指示 Graham Harris SC 領導 Benson Tsoi。
判決理由已公開這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