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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S香港刑事律师事务所:金管局警告

2015年6月3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 Mr. Arthur Yuen 今天宣布,香港部分银行可能未能满足反洗钱 (AML) 要求。 Mr. Yuen 表示,现在是加强执行香港《反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第615章)的时候了,该条例于2012年4月1日生效。金管局调查发现了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1. 他们为客户进行 KYC 背景调查的系统;和
  2. 维持良好的记录保存系统,以监测可疑交易,并向联合金融情报组报告。

金管局可以直接对违反反洗钱法的行为实施处罚,而无需透过香港法院进行正式起诉。这些处罚包括要求银行改善系统的补救令、公开谴责或每次违规最高 1,000 万港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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