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 2016 年 11 月发表的上一篇文章中,监狱里的朋友和亲戚,我们报告了上诉法院在 HKSAR-v-Thomas Wan & Ors (HCMA700/2103) 案中的裁决。该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被终审法院推翻。该决定可在此处找到:HKSAR v WAN THOMAS (温皓竣) (D1) FACC Nos 6 and 7 of 2017.在该判决中,法院考虑了以下问题:(i) 根据《监狱规则》,探视囚犯是否仅限于其亲属和朋友;以及 (ii) 如果是这样,根据探视制度,囚犯的朋友是否仅限于熟人且认识的人,以便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陌生人或以前未见过的人的探视在所有情况下均被排除,无论目的如何。有人认为,应对「朋友」一词给予更广泛的定义,以包括处于上诉人地位的人。上诉人的上诉获准,他们的定罪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