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opher Morley,獲邀在律政司、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大律師公會合辦的2017年刑法會議上發表演講。
在談到弱勢證人時,克里斯托弗談到了英格蘭和威爾斯的立法變化以及法院在處理兒童證據方面的進展。在新西蘭最高法院 Mr. Justice Young 閣下主持的與律師協會 Mr. William Tam S.C. 和 Mr. Lawrence Hui 的小組討論中,就香港是否需要修改立法以允許弱勢證人獲得最佳證據進行了有趣的討論。出席會議的有司法機構、香港大律師公會、律政司和律師會的成員,以及香港各大學法學院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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