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POL通告及红色通告抗辩
全球警务资料网络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POL)是全球最大的国际警务组织,共有196个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INTERPOL北京国家中心局在香港及澳门设有获授区域权限的支局。
INTERPOL通告是标准化的国际合作请求或警示,供执法机关分享与罪案相关的资料。INTERPOL并非独立警队,不会自行调查或拘捕任何人;采取行动仍属各国或地方主管机关的责任。
INTERPOL通告的种类
各有不同用途的颜色分类制度
每种通告传达不同的请求或警示。通告的颜色分类不会免除适用本地法律的需要。

红色通告
要求查明被通缉接受检控或服刑人士的下落并予以临时拘捕,以等候引渡、移交或类似合法行动。
蓝色通告
要求搜集某人的身分、所在地或与刑事调查相关活动的进一步资料。
绿色通告
就被视为可能威胁公共安全人士的犯罪活动发出的警告及情报通告。
黄色通告
用以协助寻找失踪人士,或确定无法表明自己身分人士的身分。
黑色通告
要求提供有关身分不明尸体的资料。
橙色通告
就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及迫切威胁的事件、人物、物件或程序发出警告。
紫色通告
要求索取或提供有关犯罪手法、物件、装置及藏匿技巧的资料。
在香港的法律实况
红色通告并非国际拘捕令
INTERPOL不能强制香港当局拘捕任何人。任何强制措施均须以香港法律下的合法权力为基础。
可能在出入境管制站被截查及问话
红色通告可能令某人在出行时被识别,并引致香港执法或入境机关作出查问。具体采取何种行动,须视乎当时掌握的资料及适用的本地权力。
不会自动移交
红色通告本身并不授权从香港引渡、移交或转移任何人。任何移交均须另行按照《逃犯条例》(第503章)及适用移交安排进行合法程序。
协定暂停实施的影响
如香港与请求方并无生效的移交安排,红色通告不能填补该法律缺口。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及德国,均属目前被记录为暂停实施双边移交协定的地方。
红色通告抗辩
质疑基础资料及在香港作出应对
协调应对可能同时涉及INTERPOL的独立覆核程序,以及就任何本地调查或移交请求提供法律意见。
确认正在流通的资料
只有部分红色通告会公开。任何人可向INTERPOL档案管制委员会(CCF)提交保密请求,以查阅与其有关的资料。
要求更正或删除
申请可要求CCF更正或删除不符合INTERPOL组织章程或《资料处理规则》的资料,包括受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因素影响的材料。
处理基础案件
通告通常以提出请求国家或地区的拘捕令或法庭命令为基础。如要在该司法管辖区提出质疑,应与当地律师协调,并以可靠的法庭纪录支持。
为香港可能采取的行动作准备
如有可能被问话、拘捕或面对移交请求,法律意见应涵盖羁留的合法基础、保释、适用的第503章保障及相关双边安排的状况。
MCS如何提供协助
代表你向INTERPOL作出陈词
MCS可为相信自己受INTERPOL通告影响的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他们准备应对可能的出入境问话或本地法律程序,并评估在香港作出任何拘捕或移交请求的法律基础。我们可向INTERPOL档案管制委员会作出法律陈词及提交书面陈述,要求查阅、更正或删除不合规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