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48条的主要法律规定。
- 罪行: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地暴露身体任何部分,即属犯罪:罪行: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地暴露身体任何部分,即属犯罪。
- 刑罚:罪名成立后,最高可处罚款港币1,000元及监禁6个月:刑罚:罪名成立后,最高可处罚款港币1,000元及监禁6个月。
- 法定例外:12岁以下的人不会纯粹因裸体洗澡而构成本罪:法定例外:12岁以下的人不会纯粹因裸体洗澡而构成本罪。
法定条文
《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48条
现行法例的相关条文如下:
“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在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地暴露身体任何部分,即属犯罪。”
罪行元素及严格法律责任的诠释
第148条如何适用于可见程度及意图。
公众可见
「公众可见」表示即使行为发生在私人处所内,例如本人住所,只要裸体经窗户或门口暴露,令邻居或途人可清楚看见,仍可构成本罪。
严格法律责任元素
香港法院把本罪视为严格法律责任罪行,即控方无须证明被告意图获得性满足,亦无须证明被告意图骚扰、惊吓或令任何人不安。控方只须证明被告有意暴露身体,而该行为在有关情况下本身属猥亵。
最高刑罚
最高可处罚款港币1,000元及监禁6个月。
相关普通法罪行
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
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是一项独立的普通法罪行。如任何人蓄意在公众地方作出淫亵、猥亵或令人厌恶的行为,而其严重程度足以违反当代社会对公德的最低标准,本罪便可能适用。究竟适用第148条还是普通法罪行,须视乎被指称的行为及其发生情况而定。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101I条,这项较严重的控罪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
MCS 如何提供协助
法律意见及代表服务
MCS 可评估控罪、法定元素及控方证据;就会面、答辩、审讯及判刑提供意见;并按案件事实辨识任何可提出的抗辩或证据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