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网络勒索是指罪犯利用数码科技威胁个人或企业,如不支付赎金,便会使其蒙受严重经济损失、营运中断或重大声誉损害。
有关行为可包括勒索软件赎金要求、威胁公开机密资料、威胁瘫痪系统,或以造成网上损害作威胁而提出要求。如某人以获益为目的或意图使他人蒙受损失,藉恐吓提出无理要求,有关行为可构成《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23条下的勒索罪。
法定条文
《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23条
现行法例的相关条文如下:
第23条——勒索
任何人如为使自己或他人获益或意图使他人蒙受损失,而以恫吓的方式提出任何无理的要求,即属勒索;就此而言,以恫吓方式提出的要求均属无理,但如提出要求的人相信其提出要求是有合理理由的,而且相信使用恫吓手段是加强该项要求的恰当方法,则属例外。
常见形式
网络勒索的三种主要形式
香港常见的网络勒索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 勒索软件及双重勒索:攻击者入侵公司的网络,以恶意软件加密重要数据库,并要求付款(通常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以换取解密金钥。在双重勒索中,罪犯亦会撷取敏感客户或商业纪录,并威胁如不支付赎金便会在暗网公开资料。
- 裸聊勒索骗案:犯案者在网上互动期间诱使受害人传送露骨或私密照片或影片,其后威胁如不付款,便会透过社交媒体或其他渠道把影像发送给受害人的家人、朋友或雇主。
- 分散式阻断服务(DDoS)勒索:攻击者以大量互联网流量冲击电子商贸平台、银行网站、加密货币交易所或其他网上服务,借此干扰或瘫痪服务,再要求付款以停止攻击并恢复正常存取。
最高刑罚
- 最高监禁刑期: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
MCS如何提供协助
法律意见及代表服务
MCS可评估控罪、法定罪行元素及控方证据;就录取口供、答辩、审讯及判刑提供意见;并识别按案情可提出的辩护或证据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