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了解勒索的法律要求。
任何人如以恫吓方式作出不当要求,意图使自己或他人获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损失,即可能触犯第23(1)条的勒索罪。简单而言,勒索是以严重威胁或压力迫使他人答应涉及金钱、财产或其他财产利益的要求。
勒索罪所针对的是被告人提出的要求、所用的恫吓,以及提出要求的目的。受害人无须实际依从要求;控方亦无须证明被告人已取得预期利益,或受害人已蒙受预期损失。
法定条文
《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23条
现行法例的相关条文如下:
第 23(1) 条 — 勒索
任何人如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的方式作出任何不当的要求,即属犯勒索罪;而就此而言,凡以恫吓的方式作出要求,均属不当,除非作出要求的人在如此要求时——(a) 相信他有合理理由作出该项要求;及 (b) 相信使用恫吓是加强该项要求的适当手段。
第 23(4) 条 — 持有勒索信或文字
任何人管有或控制任何信件或书面资料,向任何人提出无理要求并进行威胁,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判处 10 年监禁。
实际应用
该条文在实务上的涵义。
控方必须指出被告人以言语、文字或行为作出的具体要求,以及为迫使对方依从该要求而使用的威胁或压力。恫吓并不限于暴力威胁,亦可包括扬言损害对方的名誉、工作、财务状况或法律地位。
被告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为任何人谋取利益或意图造成损失。这种要求是没有根据的,除非被告确实相信提出这种要求有合理的理由,而威胁是强化这种要求的适当方式。
罪行元素
控方须证明的事项。
一个要求
被告人必须曾提出一项要求。该要求可以明示或暗示,亦可透过文字、说话或行为传达,法律并不规定必须使用任何特定字句。
威胁
这项要求伴随著严重的威胁或压力。通常,问题是言语或行为是否能够影响一个具有正常稳定性及勇气的人。如果特定受害人异常脆弱,如果被告知道威胁可能对该受害人造成的影响,也可能构成威胁。
要求是毫无根据的
被告并未持有这两种法定信念:提出要求有合理的理由,并且使用威胁是强化要求的适当手段。真正的债务主张本身并不能证明不当威胁是正当的。
谋取利益或意图造成损失
被告的行为是为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或故意对他人造成损失。根据第 8(2) 条,得益及损失涉及金钱或其他财产,可以是暂时的或永久的,包括保留任何人拥有的东西或不获得任何人可能获得的东西。
主要法律概念
什么算是带有威胁的要求?
要求可以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它可以透过信件、讯息、谈话或行为来传达——例如,在索取保护费时故意制造麻烦。
恫吓并不限于使用暴力。扬言披露真实资料、向执法机关举报某人、损害某人的名誉,或使其在工作或财务上蒙受不利后果,均可能构成恫吓。被威胁作出的行为本身无须属违法;法院会审视被告人如何利用该威胁迫使对方依从要求。
- 一般人测试:威胁或压力是否能够使具有正常稳定性和勇气的普通人服从?
- 已知的易受影响情况: 即使它不会影响普通人,但如果它影响了受害人并且被告知道其可能的影响,则可能构成威胁。
- 无须实际付款或依从: 被要求的人即使没有付款或依从要求,亦不影响勒索罪是否已经完成。
刑罚
最高刑罚
- 第 23(1) 条规定的勒索: 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 14 年监禁。
- 依第 23(4) 条持有或控制勒索信件或文字: 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
MCS如何提供协助
法律意见及代表服务
MCS可评估控罪、法定罪行元素及控方证据;就录取口供、答辩、审讯及判刑提供意见;并识别按案情可提出的辩护或证据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