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程序
就定罪及判刑提供意见
如你、朋友或家人被定罪并对结果不满,MCS 可就可能提出的上诉提供法律意见。上诉可针对定罪、法官或裁判官判处的刑罚,或同时针对两者。
刑事上诉受严格时限规限,适用的上诉途径取决于作出原审决定的法庭。MCS 可评估拟提出的上诉理由、解释适用时限、拟备所需文件,并在需要出庭讼辩时与经验丰富的上诉大律师合作。
上诉途径
来自裁判法院的上诉
在裁判法院被定罪或判刑的人士可要求原讼法庭覆核该决定。
- 上诉法庭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一名法官。
- 一般时限
- 上诉通知书一般须于裁判官作出决定后 14 天内提出。
- 范围
- 上诉可针对定罪、判刑或两者。
- 控方上诉
- 如指称裁判官的决定涉及法律错误,控方可要求裁判官以案件呈述方式将法律问题交由原讼法庭裁定。
MCS 如何协助
MCS 可审阅裁判官的理由、证据及判刑;就是否存在有充分理据的上诉理由提供意见;并准备上诉通知书和上诉理由书。如需出庭辩护,MCS 经常与获委派代表客户在上诉法庭出庭的资深大律师紧密合作。
上诉途径
来自区域法院的上诉
在区域法院被定罪或判刑的人士可向上诉法庭申请准许,以挑战该结果。
- 上诉法庭
-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 上诉许可及时限
- 须先取得上诉许可。申请一般须于定罪或判刑后 28 天内提出。
- 范围
- 上诉可针对定罪、判刑或两者,惟须识别有理据支持的理由。
- 控方上诉
- 律政司司长可就法律问题要求案件呈述,并可在特定情况下申请覆核判刑。
MCS 如何协助
MCS 可评估审讯纪录和判决、识别可上诉的错误、就前景和程序要求提供意见、在适当时候协调专科大律师,并准备许可申请及实质上诉。
上诉途径
来自原讼法庭的上诉
原讼法庭的刑事决定一般须向上诉法庭提出挑战,惟须符合适用的许可规定。
- 上诉法庭
-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 上诉许可及时限
- 须先取得上诉许可,申请一般须于定罪或判刑后 28 天内提出。
- 定罪上诉
- 潜在理由可能涉及法律指示错误、程序不公、证据被错误接纳或排除,或定罪不安全。
- 判刑上诉
- 法庭可考虑判刑是否涉及原则性错误或明显过重。
MCS 如何协助
MCS 可详细审阅总结陈词、裁决、接纳的证据及审讯纪录;与上诉大律师合作拟定重点理据;并管理许可申请、书面陈述及聆讯准备工作。
上诉途径
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的上诉法院。只有在符合法定许可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进一步的刑事上诉。
- 管辖权
- 终审法院审理来自上诉法庭的最后决定及原讼法庭某些最后决定的合资格上诉。
- 须获准许
- 除非终审法院首先批准,否则不得受理任何刑事上诉。
- 批准理由
- 案件必须涉及具重大及普遍重要性的法律问题,或显示出严重且重大的不公。
- 最终性
- 终审法院的决定在香港法院体系中具有最终效力。基本法另就第 158 条的解释机制作出规定。
MCS 如何协助
MCS 可就有关是否符合最终上诉的法定门槛提供意见,协助拟定法律问题或严重且重大不公的理由,整理所需的纪录,并与经验丰富的上诉大律师协调许可及上诉程序。
MCS 上诉经验
MCS 曾处理的上诉案件
以下为 MCS 曾处理的部分上诉案件:
01HKSAR v Cheung Chun Yuen Barry (张震远)HCMA 277 of 2015↗02HKSAR v Yu Pok Ho (余博豪)HCMA 749/2014↗03HKSAR v Malibanga Josephine RaymondCACC 167/2014↗04HKSAR v Pang Hiu San (彭晓新)FACC 3 of 2014↗05HKSAR v Muramova AnnaCACC 420/2014↗06HKSAR v Yeung Hoi-ting (杨凯婷)CACC 154/2016↗07HKSAR v Tam Ho Nam (谭浩南)FACC 3/2017↗08HKSAR v Moala AlipateCACC 135/2017↗09HKSAR v Nayab Amin and OthersCACC 341/2017↗10HKSAR v Man Yiu PunCACC 198/2018↗
进一步阅读
案例与相关文章
以下文章最初发表于《香港律师》,即香港律师会的会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