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諾晴律師於2013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她於2014年在同校取得法律專業證書,榮獲院長嘉許優異狀,並在「草擬訴訟文件」一科中排名第一。
黃律師於2016年取得律師資格。在加入麥樂賢、周綽瑩、司徒悅律師行之前,黃律師在一所享負盛名的本地律師行完成實習訓練,專注處理刑事及家事案件。她有經驗在複雜的刑事案件中為客戶辯護。她曾協助處理一宗於高等法院由陪審團聽審,歷時105天的詐騙及洗黑錢審訊。期間,她曾到紐西蘭的奧克蘭高等法院參與取證程序。
黃律師亦擁有廣泛的本地及海外大律師網絡。她曾於一宗歷時10日的上訴庭上訴案件中與本地及海外大律師合作。
黃律師在不同級別的法院代表客戶。她亦陪同客戶到各區警署、廉政公署及其他執法機構錄取口供及作保釋申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