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诺晴律师於2013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她於2014年在同校取得法律专业證书,荣获院长嘉许优异状,并在「草拟诉讼文件」一科中排名第一。
黄律师於2016年取得律师资格。在加入麦乐贤、周绰莹、司徒悦律师行之前,黄律师在一所享负盛名的本地律师行完成实习训练,专注处理刑事及家事案件。她有经验在複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客户辩护。她曾协助处理一宗於高等法院由陪审团听审,历时105天的诈骗及洗黑钱审讯。期间,她曾到纽西兰的奥克兰高等法院参与取證程序。
黄律师亦拥有广泛的本地及海外大律师网络。她曾於一宗历时10日的上诉庭上诉案件中与本地及海外大律师合作。
黄律师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代表客户。她亦陪同客户到各区警署、廉政公署及其他执法机构录取口供及作保释申请等。